薪資報酬委員會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於112年8月29日成立,委員計4人
二.本屆委員任期:112年8月29日至114年6月27日,截至112年12月26日,已開會2次
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符合之資格條件※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應出(列)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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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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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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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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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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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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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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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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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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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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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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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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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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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怡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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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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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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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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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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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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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蔡寶陞 |
3 |
2 |
0 |
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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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之資格條件:
1.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2.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3.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註:本項應於設置或廢止薪酬委員會、成員委(選)任及異動後二日內輸入,任期中辭任者,請於備註欄註明X年X月X日辭任。
最後修訂日:民國113年4月8日